日期:2025-05-28 來源:國際能源網編譯
5月27日消息,歐盟委員會已批準一項授權法規及其相關決定,明確了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在歐盟二氧化碳儲存目標方面的責任。
依據《凈零工業法案》(NZIA)的規定,歐盟設定的目標是到2030年實現每年至少5000萬噸的二氧化碳注入能力,因此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必須為達成此目標作出貢獻。此目標對于歐盟工業的脫碳進程及應對氣候變化危機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2025年5月21日,新授權法規正式通過,規定了適用于2030年需提供新的二氧化碳儲存解決方案的歐洲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商的識別和計算規則。緊接著,次日通過的相關決定明確了每家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公司為實現該目標所需作出的貢獻。
該授權法規現已通過,目前需接受議會和理事會為期兩個月的審議。若無異議,預計將于2025年7月底生效,與確定公司股份比例的決定同步生效。
更具體地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聯盟內生產的原油和天然氣總量占聯盟原油和天然氣總產量的95%的公司,將被視為有義務實體,須承擔繳款義務。
共有44家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屬于這一類別。據稱,他們的貢獻與其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在歐盟原油和天然氣產量中的份額成正比。
在這些公司中,Nederlandse Aardolie Maatschappij (NAM) 排名第一,其次是OMV Petrom、Romgaz、Orlen、Eni、Wintershall Dea Deutschland、TotalEnergies Nederland、MOL Group、Shell Italia和BlueNord Energy Denmark。
他們的運營二氧化碳注入能力貢獻義務范圍從每年630萬噸二氧化碳(NAM)到每年130萬噸二氧化碳(BlueNord)不等。
去年10月,殼牌和埃克森美孚各持股50%的合資公司NAM宣布,將結束其在北海開展了60多年的勘探和天然氣生產業務。預計該交易將于2025年中期完成。
另一方面,原油和天然氣產量占同期歐盟累計產量5%的生產商不受此義務的約束。
這44家公司必須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根據《碳捕獲與儲存 (CCS) 指令》的規定,在地質儲存地點提供可運行的二氧化碳注入能力。
該計劃提供的約43.1億美元預計將幫助該國從2030年起將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23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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