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3 來源:生態環境部
7月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2023、2024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確定“2023、2024 年度各機組預分配配額量均為該機組上一年度經核查排放量的 70%,將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的所有機組相應的預分配配額量進行加總,得到其2023、2024年度的預分配配額量?!?br/>
通知還提出了豁免機制, 一方面是燃氣機組豁免;另一方面是重點排放單位超過履約缺口率上限豁免。
通知還明確了,將機組負荷(出力)系數修正系數調整為機組調峰修正系數,將“負荷系數修正系數”更名為“調峰修正系數”,并將補償負荷率上限調整為 65%。
通知還更新了內容,不再將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間接排放納入配額管理范圍。通知調整了結轉規則:重點排放單位在 2023、2024年度履約時,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額履約。重點排放單位可申請將持有的 2024 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額結轉為 2025年度配額,未結轉配額不再用于 2025年度及后續年度履約。2023、2024 年度不可預支后續年度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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