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05 來源:國際能源網團隊
2024年3月,全國和地方各省合計出臺電力相關政策合計41條。其中國家層面政策12條,地方層面政策29條。
從國家層面看,電力政策集中在電力安全、電源質量、電力市場、電價機制等多個方面。從地方層面看,主要政策依然在電價、電力市場和電網工程布局等方面。
國家政策
國家政策中,需要重點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
前者規定:持續優化電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建立健全電動汽車居民充電樁分時電價機制;電力現貨市場持續運行地區,推動根據現貨價格信號動態調整峰谷時段劃分,改善用戶用電特性。研究完善儲能價格機制。在評估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基礎上,研究完善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的輸配電價機制。
分時電價機制是一種根據電力供需關系和時段差異來設定不同電價的制度。隨著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充電樁的建設和運營也面臨著一系列的挑戰。為了推動電動汽車的普及和可持續發展,建立健全電動汽車居民充電樁的分時電價機制顯得尤為重要。這一機制可以根據充電樁的實際情況,結合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和電網的供電能力,設定合理的充電電價,鼓勵用戶在低谷時段進行充電,降低電網的負荷壓力。
在電力市場的不斷發展中,電價機制的優化和改革成為了關鍵的議題。為了更有效地利用電力資源,提升電力系統的運行效率,我國正在積極推動電價機制的持續優化。這一過程中,分時電價機制、電動汽車充電樁的電價機制以及儲能價格機制等成為了重點關注的領域。
通過給予充電樁運營商一定的電價優惠,可以激發其建設和運營充電樁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電動汽車的普及。在電力現貨市場持續運行的地區,推動根據現貨價格信號動態調整峰谷時段劃分也是電價機制優化的重要內容。電力現貨市場通過實時反映電力供需關系和價格信息,為電價機制提供了更加靈活和準確的定價依據。根據現貨價格信號動態調整峰谷時段劃分,可以更加精確地反映電力供需關系和價格變化,提升電力系統的運行效率和用戶用電的便利性。
后者規定:電網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劃和規定要求,統籌建設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電網設施。電網企業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應加強協調,根據項目建設合理工期安排建設時序,力爭實現同步投產。如遇客觀原因接入工程無法按期投入運行,電網企業應通過臨時接入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接入并網。
舊的法規對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采用全額收購+補貼,新的法規這些發電量變更為“保障性收購+市場化”運作。
即只收購保障性托底的,這部分依然還是國家承擔,但其他的都交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
如果這些可再生能源市場調度后交易價格高,那就賺的多,如果交易價格低甚至出現去年山東省現貨交易的負數,那就是虧,由所有人承擔。
這意味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不能再無序和盲目發展,未來的收益將會由以前補貼轉到基本保障性收入,再逐步轉為純市場化的行動。
地方政策
地方出臺了電力市場、電價、電網規劃方面的政策,其中陜西、四川、浙江等省份都出臺了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尤其是陜西省接連出臺了4份政策。
陜西:電源側儲能、用戶側儲能不單獨履行市場主體注冊手續。已注冊且擁有自用儲能的發電企業或電力用戶應補充提供儲能電站相關信息和資料。未注冊的擁有自用儲能的發電企業或電力用戶按照自身屬性進行注冊并參與交易。
四川:轉讓交易可轉讓范圍包括優先發電合同、省內直接交易合同(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合同)和跨區跨省交易合同。合同回購交易可回購范圍現階段為省內直接交易合同(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合同)。
浙江:現階段,中長期分時段交易將每天分為24個交易時段,每1個小時為1個交易時段,市場成員以每個交易時段的電量為交易標的開展中長期交易。中長期分時段交易形成的每1個小時交易結果均分至對應的結算時段,形成48點中長期合約電量。
《浙江電力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中規定:保供電時期,為保證電網安全和保供電區域的供電可靠性,不安排單一故障導致電網穩定破壞、導致一般及以上電力安全事故、導致重大不良影響的用戶停電事件和超過設計能力和運行規定的運行方式。
在電價方面,主要關注湖北、青海等省份出臺的一些政策內容。
湖北:電價時段劃分:
尖峰時段: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時)
高峰時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時)
平時段:6:00-12:00、14:00-16:00(共8小時)
低谷時段:0:00-6:00、12:00-14:00(共8小時)
峰谷時段變化:白天高峰變平、谷,全天僅能進行一次充放電循環,可能將影響全年充放次數和收益。參與電價浮動的組成成分調整:電度輸配電價不再參與浮動,導致尖峰、高峰電價下降,低谷電價上升,從而峰谷價差減少,以3月尖峰-低谷為例,價差降低了21%。
青海:對我省所有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工商業用戶用電峰谷時段進行調整,調整后峰谷時段為:高峰時段7:00-9:00,17:00-23:00;低谷時段9:00-17:00;其余時間為平時段。
這一調整反映出了中國對于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問題的深入思考和積極應對。青海省作為光伏發電的重要地區,通過調整電價定價機制,使得在白天光伏發電大量并網的時段,電價處于低谷,從而鼓勵用戶在此時段使用電力,有效解決了光伏發電的消納問題。對于消費者來說,這種電價調整也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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