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0 來源:國際能源網微信公眾號
近日,11月全國電力相關政策出爐,國際能源網(微信公眾號:inencom)統計發現,11月全國出臺電力相關政策累計62條。其中國家層面政策16條,地方層面政策46條。
國家層面政策主要集中在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電價機制、電力安全、農村電網建設、電力輔助服務等幾個方面。
地方層面政策則集中在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的制定方面。
國家政策重點在電力市場規則
國家在11月主要出臺了16項政策,其中比較重要的政策有11月1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完善電力市場價格體系。現貨試點地區要加強中長期、輔助服務與現貨、省間與省內市場在價格形成機制方面的協同銜接。各地現貨市場出清價格上限設置應滿足鼓勵調節電源頂峰需要并與需求側響應價格相銜接,價格下限設置可參考當地新能源平均變動成本。”
此次出臺的政策有八大亮點:
一是擴大了現貨建設范圍擴大了現貨建設范圍;二是優化了市場間交易機制;三是電源側參與市場主體更多;四是用戶側參與市場更加深入;五是中長期銜接現貨進一步優化;六是輔助服務市場疏導與建設并行;七是市場價格體系進一步完善;八是運營機構走向專業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國家將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以解決煤電企業因調峰和輔助服務市場不完善所導致的收益不足問題。這一政策的出臺,對于煤電行業來說,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利好消息。
然而,從更深層次的角度來看,這一政策的出臺對于新能源產業來說,同樣具有積極的意義。
除此之外,國家此次還出臺了一項重要的政策,即《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這項政策主要關注的是產品在其生命周期內的碳排放量,即所謂的碳足跡。文件中明確提出了一個宏大的目標:即到2025年,國家層面要出臺50個左右重點產品的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同時還要初步建成一批重點行業的碳足跡背景數據庫。這個目標的提出,意味著國家對于碳排放的重視已經從宏觀層面擴展到了微觀層面,開始關注具體產品的碳排放情況。這也意味著未來的市場競爭將不僅限于產品的性能和價格,還將包括產品的碳排放量。對于企業來說,如何減少產品的碳排放量,提高產品的環保性,將是未來市場競爭的一大焦點。
對于消費者來說,這項政策也意味著他們將有更多的機會了解產品的碳排放情況,從而做出更環保的消費選擇。這也將進一步推動企業采取更多的環保措施,以符合消費者的需求。總的來說,這項政策的出臺標志著國家對于碳排放的管控正在不斷加強,同時也為企業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機會。
多地出臺電力市場規則
在剛剛過去的11月,全國各地的電力相關政策有了新的進展。據統計,這個月共有46條與電力相關的地方政策出臺。這些政策主要涉及廣西、寧夏、天津、山東、河北、云南、陜西、廣東、內蒙古、安徽、云南、湖南、湖北等17個省區市。
這些新出臺的電力政策內容豐富多樣,其中一部分省市不僅出臺了一條政策,而是多條。這些政策涵蓋了電力零售市場、現貨市場、準入退出機制等多個方面。在電力零售市場方面,一些政策著重于推動電力市場的進一步開放,鼓勵更多的市場參與者加入,以促進電力市場的競爭。同時,也提出了一些管理和監管措施,以確保市場運行的公正和公平。在現貨市場方面,一些政策則強調了加強市場監管和風險防范的重要性。此外,還有一些政策旨在推動現貨市場的規范化運作,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準入退出機制方面,出臺的政策主要圍繞如何確保市場的公正和公平展開。其中包括對市場參與者的資質審查、市場準入的程序和條件等方面進行了規定。除了上述幾個方面外,這些新出臺的電力政策還涉及其他一些重要內容。
例如,一些政策提出了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的措施,以提高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另外,還有一些政策著重于推動綠色電力的普及和發展,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總的來說,11月出臺的電力相關政策呈現出了多元化和務實的特點。這些政策不僅涉及多個方面,而且針對性強,有助于解決當前電力市場面臨的問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們正在努力推動電力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天津:年度交易須按月分解計劃申報,交易模式為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月度、月內交易模式為集中競價、掛牌交易;適時開展月內的旬或周交易。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電力用戶,在參加市場化交易后應當繼續執行峰谷電價,售電公司不執行峰谷電價。
安徽:現貨電能量市場以日和實時(5分鐘)為周期開展,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以1小時為周期開展。[用戶側參與主體]市場用戶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現貨市場,電網代理購電用戶以“不報量不報價”方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結算。因違反交易規則及市場管理規定等情形,需限時整改的市場主體,整改期間暫停該市場主體的交易權限。
湖南:售電公司參與批發和 (或)零售市場交易前,應通過以下額度的最大值向電力交易機構提交履約保函或者履約保險等履約保障憑證。
湖北:售電公司通過掛牌交易、邀約交易、線下協商線上簽約等方式與零售用戶開展零售交易,簽訂零售合同。零售服務價格機制分為市場聯動模式和聯動分成模式兩類。
陜西:發電側上下調預掛牌機制采用“報價不報量” 方式。為確保系統具有足夠的調節能力,促進電力電量平衡 和新能源消納,凡具有調節能力的燃煤發電機組均應參與上下調報價。
北京:2024年,北京市電力市場化交易總電量規模擬安排840億千瓦時,其中,直接市場交易規模280億千瓦時,電網代理購電規模560億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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