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1-18 來源:儲能之音
近日,國家標準《并網電源一次調頻技術規定及試驗導體》(GB/T40595-2021)正式發布,明確要求儲能電站、光伏、風電等均應具備一次調頻能力。并于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該文件進一步細化對各類電源一次調頻要求,對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的儲能電站,一次調頻死區設置在±0.03Hz~±0.05Hz,功率變化原則上不設置限制,必要時限制不小于20%額定有功功率,一次調頻調差率在0.5%~3%,同時在充電或放電狀態下均應具備一次調頻能力。
所謂一次調頻功能,是并網運行發電機組在電網頻率發生波動時及時自發參與電網穩定調解的功能。
隨著新能源裝機規模不斷增大及新能源滲透率逐年上升,新能源場站具備一次調頻能力早已成為大勢所趨。
此前發布的行標《電力系統網源協調技術規范》(DL/T1870-2018)明確要求,風電場、光伏發電站應具備一次調頻功能,可通過保留有功備用或配置儲能設備,并利用有功控制系統或加裝獨立裝置來實現一次調頻功能。
國標《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GB38755-2019)中同樣要求,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的風電、光伏和儲能均應具備一次調頻功能。
此外,至少有16省的電網公司也出臺過相關文件要求新能源場站需具備一次調頻能力,而沒有單獨出文件的省份也在“兩個細則”中提出了相應要求。
隨著一次調頻將成為新能源場站必備“技能”,為其加儲能裝置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這主要源于儲能系統在響應時間等技術參數方面,優于傳統火電機組,且系統短時頻率特性與穩態頻率有明顯優勢。 與此同時,儲能系統在后續運行中亦可減少棄風,具備平滑輸出能力,且無頻率二次跌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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