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03 來源:國際能源網編譯
近日,依據越南工貿部近期頒布的關于核準執行2021-2030年修訂后的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決議,越南擬建立兩個跨區域的可再生能源服務中心。
其中,一個服務中心將設于北部地區,另一個則位于中南及南部地區。這些服務中心將整合設備制造、研究開發、培訓以及物流與支持服務,旨在構建一個完整的可再生能源價值鏈,進而增強越南在該領域的競爭力。
根據該發展規劃,越南預計在2025-2030年期間需投資3.3萬億越南盾(約合1360億美元)于發電及電網建設。而在2031-2035年期間,預計還需額外投資3.1萬億越南盾(約合1300億美元)。
至2030年,越南的目標是實現太陽能裝機容量達到46,459至73,416兆瓦,并為國內市場提供6,000兆瓦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
預計到2035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將增至17,032兆瓦。越南亦計劃擴大可再生能源的出口,主要為海上風電,預計到2035年將向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出口5,000至10,000兆瓦的電力,至2050年至少出口10,00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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