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4 來源:智匯光伏
近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發改委、農業廳、林業局聯合下發《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實施意見》,對風電、光伏項目的用地,做了進一步明確說明。文件提出:
1) 嚴格控制一般耕地在農用地范疇內轉換用途 。對一般耕地轉為林地、 草地、 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 業設 施建設用地 的 , 要實行年度耕地 “進出平衡”確保一般耕地數量不減少。
2)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 , 必須 嚴格落實 "以補定占、先補后占、占一補一、 占優補優、 占水田補水田”要求。積極拓寬補充耕地途徑 , 增加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
3)光伏項目,使用農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作為農業大省,河南省格外重視保護耕地。如果按此政策執行,光伏項目全部占地面積均要按“建設用地”計算,一方面,要辦理建設用地的相關手續,另一方面,還要實行占補平衡。如此以來,河南的農光互補項目,未來將無法開展!
而另一方面,河南近兩年對地面光伏電站采用了收縮態勢,基本不批復新的地面光伏電站。根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官方數據顯示:
2021年,河南省全年新增地面電站219.5MW;2022年一季度,河南省無新增地面電站裝機。
而在2021年,河南省的保障性規模全部用于分布式光伏項目,無地面光伏電站項目。
除了河南之外,山東、河北、海南等地,均發布了光伏用地的相關政策。未來在開展項目開發時,應給予特別關注。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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